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2023学年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2023学年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一、最终综合成绩

最终综合成绩(100分)=课程成绩(占80%+学术成果分(占10%+德育分(占5%+答辩面试考核成绩(占5%)。最终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权重计算出入围人的最终综合成绩后,根据最终综合成绩排出综合排名。

二、课程成绩占比80%:课程成绩=(入围学生学年绩点/该专业入围学生学年绩点最高值)*100*80%(学分绩点值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三、学术成果占比10%:学术成果分=学科竞赛*3%+论文分*3%+学术专著分*2%+专利分*2%

1、学科竞赛占比3%:学科竞赛分=(入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原始分/入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原始分最高值)*100

1)国际级科技类或学术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者,第一人35分、第二人25分,第三人10分,其中团体类无排名竞赛按40/团体人数进行计分,最高分不能超过20分。

2)国家级科技类或学术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国际级科技类或学术类竞赛二等奖者,第一人25分、第二人15分,第三人5分,其中团体类无排名竞赛按30/团体人数进行计分,最高分不能超过15分。

3)省级科技类或学术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科技类或学术类二等奖者,或国际级科技类或学术类三等奖者,第一人15分、第二人7分,第三人3分,其中团体类无排名竞赛按18/团体人数进行计分,最高分不能超过9分。

4)校级科技类或学术类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科技类或学术类二等奖者,或国家级科技类或学术类三等奖者,第一人10分、第二人4分,第三人1分,其中团体类无排名竞赛按12/团体人数进行计分,最高分不能超过6分。

5)校级科技类或学术类二等奖者,或省级科技类或学术类三等奖者,第一人5分、第二人2分,其中团体类无排名竞赛按6/团体人数进行计分,最高分不能超过3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获奖计分,不得重复累计分数。

2、论文3%:论文分=(入围学生论文原始分/入围学生论文原始分最高值)*100

1)学术论文类别严格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的通知》(校大人〔202159号)认定要求(按照此文件新增的期刊有效期从公布当年11日起算,删除的期刊失效期从公布次年11日起算)为主要评定依据,相应量化分值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综合研究给出。

2)顶级期刊(学校认定的顶级期刊)论文每篇60分,理工科卓越期刊(学校认定的卓越期刊)论文每篇30分,理工科一类核心期刊(学校认定的一类核心期刊)论文每篇15分,理工科核心期刊论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每篇5分,其它正式发表的理工科期刊论文每篇2分。单篇5分及以下论文最多只计入1篇。以上期刊均不包括增刊,不含收费期刊。会议论文必须已被检索。

论文须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校内/校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期刊作者以字母排序的,需要导师对论文贡献提出建议,并签名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已录用但未正式刊出论文者需按学校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录用通知复印件或录用通知电子邮件,需为官方出版社正式录用通知,并由导师审核签字(由二级单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核实后盖基层单位行政公章)。

2)提交期刊、会议的定稿论文(打印后个人及导师在首页手写签名)。

3)承诺书(确保论文发表的真实性,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的,即刻取消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3、学术专著占比2%:学术专著分=(入围学生学术专著原始分/入围学生学术专著原始分最高值)*100

每部专著50分,须在读期间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校内/校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编著不计在内)。

4、专利专著占比2%:专利分=(入围学生专利原始分/入围学生专利原始分最高值)*100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每项30分,授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每项5分、软件著作权每项2分,授权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最多只计入1项。(以上专利仅限于与数学和统计学专业相关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须在读期间以福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校内/校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

四、德育分占比5%:德育分=(入围学生学年德育测评分平均值/入围学生学年德育测评分平均值的最高值)*100

五、答辩面试表现占比5%:答辩面试考核成绩(100分)由三方面组成:逻辑表达考核成绩(20分)+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分)+学术创新能力考核成绩(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