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评定细则

发布日期:2022-06-16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研〔2022〕1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规范评审、报送和管理,现制定评定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年9月入学已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的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生自动列为二等奖获得者,无需申报;若需参评一等奖,则按下述要求提交申请并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1、按校研文件要求成立数统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评定、答疑、复议等工作。

2、学院参考福大研〔2019〕22号文件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硕士研究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在本学院公示。

3、推荐候选名单公示。

三、具体细则

1、基本条件

要求符合福大研〔2019〕22号文(附件)中相应类别的硕士研究生的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参评资格才能参评;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违反校纪校规;

(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

(3)所修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等主要课程中有成绩不合格者,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进度者(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5%除外)。

2、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评奖主要依据申请者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研究生中排序,以及开题报告质量和科研阶段成果。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学术型硕士:

申请一等奖学金者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30%;申请二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50%;申请三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75%。

专业学位硕士:申请一等奖学金者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30%;申请二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45%;申请三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75%。申请时需提供实践环节的总结报告,且实践总结报告质量较高,成绩良好以上。

4、同等条件下,已有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录用、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者、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排名第1或导师排名第1,本人排名第2)以及获得全国性研究生科技竞赛二等奖或省级研究生科技竞赛一等奖(排名前2名)以上者优先考虑。

5、未按期通过开题报告者,以及课程学习成绩出现不合格者不能申请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一般不破格申请,个别确属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破格申请二等及以下奖学金。

6、如果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生报奖资格。

联系电话:83846655,邓老师,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4号楼A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