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研究生综合优秀学业奖评定细则

发布日期:2022-06-16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研〔2022〕13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2年研究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规范评审、报送和管理,现制定评定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1.2018、2019、2020级已按规定完成论文送审和答辩并于2021-2022学年授予学位的各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硕士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

2. 2015年9月后入学、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进度、且于2021-2022学年授予学位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博士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

3. 2021-2022学年授予学位的上述研究生逾期未申报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二、评选程序

1、按校研文件要求成立数统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评定、答疑、复议等工作。

2、学院参考福大研〔2019〕22号文件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硕士研究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在本学院公示。

3、推荐候选名单公示。

三、具体细则

1、基本条件

要求符合福大研〔2019〕22号文附件中相应类别的硕士研究生的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参评资格才能参评;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违反校纪校规;

(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

2、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评审主要依据申请者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本学位点排序,以及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进展、科研成果、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和学位论文质量。具体参评基本要求:

2.1  学术型硕士科研成果要求

(1)申请特等奖学金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在学期间至少在“一类”以上SCI、SSCI、EI收录的国际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②获得国际性或全国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

③艺术类研究生参加国际二类以上音乐比赛获奖或参加国内音乐比赛获奖(详见附件1),或作品参加美术一类展赛获奖(详见附件2)(排名第1名)。

④完成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作品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

(2)申请一等奖学金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在“一类”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②艺术类研究生作品参加美术二类展赛获奖(详见附件2)(排名第1名)。

③完成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作品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排名第1名)。

④获得国际性或全国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

⑤省级研究生科技竞赛一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

(3)申请二等奖学金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在“二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正式发表1篇高质量、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②获得省级研究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

③艺术类研究生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作品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

(4)申请三等奖学金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应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②获得省级研究生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前4名)。

③艺术类研究生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作品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

(5)未按期通过开题报告者,只有科研成果十分突出才可申报奖学金。

(6)以上所指发表论文均为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是福州大学。

2.2  专业学位硕士科研成果要求

(1)申请特等奖学金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在学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2名)。

②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前2名)参与研发的新产品或新技术已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③在学期间至少在“一类”以上SCI、SSCI、EI收录的国际期刊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一类”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④获得国际性或全国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

⑤艺术类研究生参加国际二类以上音乐比赛获奖或参加国内音乐比赛获奖(详见附件1)或作品参加全国美术一类展赛获奖(详见附件2)(排名前2名)。

⑥人文社科类重大项目论证报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1名)。

(2)申请一等奖学金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研发新产品(注:需提供相关图纸)、或新技术推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②获得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名或导师排名第1、申请者排名第2)。

③在“一类”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④获得国际性或全国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或省级研究生科技竞赛一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

⑤艺术类研究生作品参加美术二类展赛获奖(详见附件2)(排名第2名)。

⑥人文社科类重大项目论证报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

⑦获得本专业(或领域)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二等奖学金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正式发表1篇高质量、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②获得国际性或全国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或获得省级研究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

③艺术类专业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作品参加全国会展获得三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

(4)申请三等奖学金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②获得省级研究生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

③艺术类研究生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作品在全国性展出被评为优秀奖(排名前2名)。

④参与研发新产品(注:需提供相关图纸)、或新技术推广,表现突出,得到应用企业的好评。

⑤申请国家专利获得受理(排名第1或导师排名第1、申请者排名第2),并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

(5)未按期通过开题报告者,只有科研成果十分突出才可申报奖学金。

(6)以上所指发表论文均为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是福州大学。

2.3  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申请特等奖、一等奖学金者要求:课程学习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50%;申请二等奖学金者要求:课程学习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75%。

2.4  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成绩要求

申请特等奖、一等奖学金者,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成绩均应为良好及以上(且至少一个优秀);申请二、三等奖学金者,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成绩至少为良好及以上。

3、已获国家奖学金且符合上述要求者,可授予学校相应等级奖学金荣誉称号,发放荣誉证书,但不发放奖金。

4、如果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生报奖资格。

联系电话:83846655,邓老师,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4号楼A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