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生源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不拘一格选拔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型人才,根据《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大研【2021】37号)的通知,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和专业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大研【2021】37号)第二条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专业条件:
1.申请人硕士阶段研究方向须与本院博士招生目录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2.申请人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
3.申请人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表现出较好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023年2月20日-3月10日将申请考核材料快递到以下地址(建议EMS快递):
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6室教学办,邮编:350108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591-83846655,邮箱:197466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