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春季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

发布日期:2022-03-26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评选福州大学2022届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2年春季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规范评审、报送和管理,现制定评定细则如下:

一、评选机构

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春季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吴唐风 刘勇进

副主任委员:沈庆斌

成员:侯建锋 程航 权斌 黄薇 傅源源

秘书(兼):权斌

二、评选对象及比例

评选对象:2022届春季毕业研究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春季研究生毕业人数的6%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敬师长,乐于助人,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四)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学业成绩无补考或重修。

(五)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毕业论文在评阅及答辩评定结果应为良及以上等级,且至少有一个为优;在校级认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二类”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且本人第二作者)或者在读期间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

(六)满足上述第一至第四条评选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破格推荐: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的,或获得省级以上向上向善好青年的,或获得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以上荣誉的;

2、在校级认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一类”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在省部级各类比赛、竞赛(包括集体项目)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排名第1),或在全国各类比赛、竞赛(包括集体项目)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排名前3)、第二名或二等奖(排名前2)。

四、工作安排

(一)评选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报名。

2、由学院毕业生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公示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

3、经评审、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报学校研究批准。

(二)材料上报

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填写电子版《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附件1),经公示后由学院统一打印(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填报《福州大学春季优秀毕业生申报名单汇总表(研究生)》(附件2)。

材料按规范填写:统一用五号仿宋字体,单倍行距。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需个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培养单位)党委公章。

五、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工作,择优推荐,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已发证书的将予以追回。

3、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研究生论文送审及最后答辩评定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追回已发证书。

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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