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数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27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 号)以及《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 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第二条 复试时间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

复试前设备和网络调试时间2022330日下午13:00--17:00;

复试时间2022331日下午13:30--17:00,晚上18:00--20:30

考生要按学校和我院公布远程复试注意事项,提前准备好双机位和网络等复试条件,在调试和复试期间持应急联系人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保证调试和复试正常进行

调试和复试前,学院主要通过学院主页和考生手机邮箱等方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主页通知并保持本人手机和邮箱等联系渠道畅通

第三条 复试比例与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统一要求,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原则上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我院的复试名单。

1:1.2向上取整数确定复试人数,若复试分数线上出现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入围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已公布在学院网站)。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第四条 复试平台及软硬件环境准备

远程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考生须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见附件

第五条 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3月299:00前将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9746634@qq.com (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如:基础数学-张三-XXXXXXXXXXXXXXX),并于330日17:00前将此资格审查资料上传至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资格审查材料中须同时含有考生亲笔签字的《福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自身诚信。经审查如下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实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考生手写的《福州大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2.考生手写的《福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和《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扫描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若来不及办理,可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与《体检报告》一起提

4.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考生准考证,应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

6.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报名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因疫情无法盖公章,入学时补充提交)

11.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授权专利等扫描件

12.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保证畅通,复试时能联系到考生)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应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以供复核,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六条 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综合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专业课测试40分

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自我介绍、专业英语、大学期间英语考试成绩、四六级成绩等;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开放性和综合性题目大学主干课程学习情况、各类获奖情况、参与学科竞赛或科研项目情况、毕业论文情况、逻辑思维能力及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等;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参考《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考书目》

第七条 录取

1.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有限当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业务科一与业务科二的总和成绩,总和成绩高者录取;如果出现其他情况,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3.总成绩(百分制)=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 70%+ 复试成绩* 30%。

4.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公布

复试结束后3,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及考生按总成绩在各专业的排名顺序拟录取情况

5.不录取的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八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调档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学院要求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并盖公章应届生档案可适当放宽至6月25日前寄到我院。

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考生,会收到我院发出的调档函到档案所在部门调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档案于6月25日前用EMS寄到学院进一步考核,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4号楼A403学工办,收件人:权斌,电话0591-22860331

第九条 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邮寄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4号楼A403学工办,收件人:权斌,电话0591-22860331

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十条 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如有疑问请于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给及时答复(3个工作日内),咨询及申诉渠道:邓老师,电话0591-228603650591-83846655,邮箱:19746634@qq.com疫情原因,请优先邮件咨询,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国家科技园阳光楼南8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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